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3
实施时间: 2024-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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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经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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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