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关于申报2024年吉林省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1-17
实施时间: 2024-1-17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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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开展吉林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需要,请有意愿申报2024年吉林省具有高企认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截至1月29日(以到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取得执业许可时间应在2021年1月31日之前)。
  2.能够依法正常开展业务,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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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2024年吉林省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质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