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2023年12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15
实施时间: 2024-1-15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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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政策篇
  1.2024年购买新能源汽车有什么样的车辆购置税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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