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交纳2024年度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注协[2024]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1-15
实施时间: 2024-1-1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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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4年度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90号)要求,现将我区各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报送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交纳2024年度会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23年度财务报表报送要求。
  2023年度财务报表报送工作,通过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财务报表模块(以下简称财务模块)完成。评估机构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点击左侧“资产评估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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