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资[2023]13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3-12-28
实施时间: 2023-12-28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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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财资〔2021〕123号)、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现就编报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以下称《决算报告》)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不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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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zip    
2.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补充指标表]及编制说明.zip    
3.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提要 .doc    
4.2023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内容提要.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