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人社文[2023]15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2-29
实施时间: 2023-12-29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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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全面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6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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