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免保税货物简化申报要求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4-1-11
实施时间: 2024-1-11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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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安排,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一线”进出免税、保税货物实行简化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经合作区的对外开放口岸与澳门之间进出、不属于监管证件管理且不涉及依法需检验检疫的免税、保税货物,海关实行“极简”备案管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可选择“极简”方式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以下简称《备案清单》)。
  二、对经合作区的对外开放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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