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2023年12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5
实施时间: 2024-1-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5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消费者使用银行卡在商场购物消费,银行根据积分给予礼物是否属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畴?
  答:消费者使用银行卡在商场购物消费,银行根据积分给予礼物的行为,属于(财税〔2011〕50号文件规定的“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年度中间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如何计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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