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河南省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3年度报告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4-1-1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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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省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3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河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3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2024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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