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公示[2023年度第4号]
发文文号: 天津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2023年度第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3-12-29
实施时间: 2023-12-29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65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的会计监督法定职责,天津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会计执法检查,现已完成了对2家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有效整顿和规范了会计秩序。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通过检查,发现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会计信息质量方面,主要为少计收入、费用、支出、账表不一致等;二是资金管理方面,主要为零余额账户违规回补基本账户、加油卡账户管理不到位等;三是资产管理方面,主要为未按规定登记资产卡片信息等;四是会计基础工作方面,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备查记录不齐全。
  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天津市财政局依据相......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