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的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2-28
实施时间: 2023-12-28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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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会协〔2021〕46号),按照《2023年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鄂注协发〔2023〕47号),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职业道德培训不得少于4个学时,面授培训不得少于16个学时),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培训周期为一年,且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截至目前,我省仍有部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未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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