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股权投后评价业务基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注协[2023]23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2-29
实施时间: 2023-12-29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11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全面指导和规范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开展股权投后评价业务,我会拟定了《股权投后评价业务基本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予发布。
  本《指引》旨在为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行股权投后评价业务提供实务性指导,仅供省内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中参考使用,不具有强制性。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在执业中应注意结合具体业务特点及本所自身情况灵活运用。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参照执行。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2月29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股权投后评价业务基本指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