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6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3-12-29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7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1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3年12月29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