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获得2024~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粤财穗公告[2023]2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9-4
实施时间: 2023-9-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31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对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且住所地在广州市的群众团体进行了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4~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获得2024~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docx
  广州市财政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获得2024~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