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有关事项的关注与披露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2-27
实施时间: 2023-12-27
法规类型: 审计技术提示 专家技术援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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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境内上市企业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收入准则共5章19条,新收入准则共8章45条。新收入准则相较于原收入准则,不仅在条款数量上大幅增加,在适用范围、收入的确认、计量、会计处理、列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2023年,协会在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出具的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时发现,大部分被审计单位未执行新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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