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等部门印发广州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财规字[2023]4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2-28
实施时间: 2023-12-28
失效时间: 2027-12-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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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7日

  广州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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