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23]5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3-12-27
实施时间: 2023-12-27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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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资产评估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形成一批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的高层次会计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原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沪委人才办〔2023〕20号)有关要求,现就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中工作的高层次会计人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近2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符合下列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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