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人社发[2023]5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9-8
实施时间: 2023-9-8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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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团市委、妇联、残联、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创业创新主体活力,催生更多市场主体,推进创业富民,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1号)要求,决定在全省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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