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执业问题解答[2023年第二期]
发文文号: 京评协专[2023]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2-25
实施时间: 2023-12-25
法规类型: 项目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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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特别提示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所有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处理2021年1月份及后续账务时,都必须按照新租赁准则来进行会计处理。即对于租赁,除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经营性租赁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企业价值收益法评估的影响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观点,供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执业时参考。
  本解答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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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执业问题解答(2023年第二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