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等八部门关于调整印章免费发放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市监函[2023]63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2-19
实施时间: 2023-12-13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9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税务局、医保局、数据资源局,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巢湖分行:
  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提高免费发放印章使用效率,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六个一”闭环体系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皖市监函〔2021〕218号)要求,决定对新登记企业免费发放实体印章机制进行动态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政策持续稳定。全省各地继续向新登记企业(指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免费发放一套五枚印章(企业公章、财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调整印章免费发放机制的通知(皖市监函〔2023〕63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