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实施细则>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会[2023]206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2-13
实施时间: 2023-12-13
法规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其他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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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燕山财政分局,各区农业农村局、石景山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财政部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结合北京市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实际,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北京市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实施细则〉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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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北京市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实施细则〉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doc    
2.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23〕1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