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发文文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14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4-12-1
实施时间: 2005-1-1
失效时间: 2009-10-1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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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已经2004年11月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吴定富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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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5号)的规定,本文件自2009-10-1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