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12366热线2023年11月热点问题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2-11
实施时间: 2023-12-1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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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3000元/月扣除。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2、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属于居民个人,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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