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指标初步评分反馈及异议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2-4
实施时间: 2023-12-4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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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我会于2023年11月开展了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评价工作,目前初步评分工作已结束,现将进行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指标初步评分反馈及异议核查工作。
  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初步评分查询
  通过事务所账号登陆电子报告中心系统“erc.szicpa.org”分级分类报告查询功能查看。
  二、 初步评分异议申请
  请下载并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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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 《事务所单项指标分数复议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