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3]1144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12-15
实施时间: 2023-12-15
失效时间: 2024-5-23
法规类型: 监管措施及处罚、处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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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鼓励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2023年8月4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8月修订)》(深证上〔2023〕708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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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docx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上[2024]400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4-5-24
实施时间:202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