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医疗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2-15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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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费人”)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吉林省自2024年1月1日起,优化调整缴费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申报缴费流程内容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缴费人现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具体范围是:
  (一)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其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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