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汇发[2023]19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6-30
实施时间: 2023-6-30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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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中心支局,增城、从化支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外资银行:
  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决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业务(以下简称资金池业务)。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见附件,以下简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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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