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吉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税[2023]939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9-25
实施时间: 2023-9-25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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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九台、双阳、江源区自然资源局:
  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为做好我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矿业权出让收益按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的,出让时的成交价应一次性缴纳,不得分期。
  二、矿业权出让收益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的,可按要求分期缴纳:
  (一)出让探矿权的,探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为探矿权出让收益的10%,探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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