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会函[2023]93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11-1
实施时间: 2023-11-1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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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审计服务市场秩序,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厅全面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行为整治工作部署。截止到9月14日,完成了对比筛查核实工作,确定需整治的会计师事务所共计21户(见附表)。现将整治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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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需整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