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资[2022]2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10-11
实施时间: 2022-10-11
法规类型: 广西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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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区直各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编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7〕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10月1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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