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通知
发文文号: 北证办发[2023]211号
发文部门: 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12-11
实施时间: 2023-12-11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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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安排,进一步强化募集资金监管,本所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以下简称《临时公告格式模板》)中的第1、2、3、9、11、18、19、20、21、22、23、26、28、38、40、44、45、59、60、61、62、68、69号进行了修订,同时将原《第57号 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公告模板》更名为《第57号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告模板》,并调整公告模板内容。
  修订后的《临时公告格式模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市场参与主体遵照执行。上述公告格式模板可至本所官方网站&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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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