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7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4-25
实施时间: 2019-4-25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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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张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企业‘首违不罚、首违不示’制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指导。
  关于“首违不罚”:我省税务系统对行政处罚有明确规定,并且对税务行政处罚有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目前我省税务系统对于首次未申报且能主动改正或限期改正的有不予以处罚的做法。
  关于“首违不示”。税务部门目前正草拟并准备下发相关文件,规范向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上报信息的标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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