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033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4-2
实施时间: 2021-4-2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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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林惠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白条猪集中交易市场提升白条猪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建议》(第033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结合税务部门职责,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就您提案中涉及“税务部门出台政策,免除批发市场等主体经营白条猪业务产生的增值税等免税”的意见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这里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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