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对南昌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提案第2021008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7-13
实施时间: 2021-7-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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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夏文情委员:
  您向南昌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规范全市河道采砂财税分成的建议》(第20210081号)议案已收悉,现将您对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税费缴纳及企业所得税分配的两个建议、办法回复如下:
  一、关于增值税、资源税缴纳问题的相关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或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该公司在南昌县、新建区等南昌市周边的县区设立了砂石销售网点,按各区域的销售收入在当地已缴纳了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现增值税征收管理条例中无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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