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23]2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3-12-4
实施时间: 2023-12-4
法规类型: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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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切实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市场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
  (一)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委托第三方报关出口的市场主体以自身名义办理收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市场主体已在地方政府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备案。市场采购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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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申报要求.pdf    
2.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实施细则.pdf    
3.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整合方案.pdf    
4.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修改的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