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热点问题[2023年11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2-5
实施时间: 2023-12-5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 契税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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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的规定:“五、城建税的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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