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热点问题[2023年11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2-5
实施时间: 2023-12-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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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如何确定自己是不是数电票试点纳税人?
  答:被纳入试点推广的纳税人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会收到已被纳入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的告知。纳税人也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模块,如能正确显示发票总额度且可开具发票则说明纳税人已被纳入试点推广范围。

  2.数电票试点纳税人手里还有未开具的纸质发票、电子发票,这些发票怎么处理?税控设备怎么处理?需要交回吗?
  答:对存量纳税人结存的税控电票(电专+电普),从2023年11月1日起,将完成了数电票赋额的纳税人可继续通过税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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