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2023年11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2-5
实施时间: 2023-12-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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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动态调整的,我报名的职业资格,在考试时还在目录里,但领证时已移出目录,应按照哪个时点确认,能否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以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时间或批准时间为时点,如该时点该职业资格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则可以正常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合租住房可以分别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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