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属执收单位《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领用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3-11-30
实施时间: 2023-11-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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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税〔2017〕3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及财政票据管理,现就2023年度市属执收单位《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领用证》(以下简称《登记领用证》)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凡持有有效《登记领用证》的市属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市属执收单位”)。
  二、年审办理单位
  上海市国库收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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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领用证》年度审验申请表(表1、表2).xls    
2.《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未使用财政票据销毁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