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度11月-12月申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工信财[2023]1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1-10
实施时间: 2023-11-10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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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度内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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