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市海洋局、市税务局修订的《上海市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规[2023]1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3-11-13
实施时间: 2023-12-1
失效时间: 2028-11-30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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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财政局、市海洋局、市税务局修订的《上海市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

  上海市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本市海域使用金的征收与管理,维护国家海域所有者权益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域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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