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行[2023]5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11-27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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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根据《财政部 国管局 中直管理局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行〔2023〕86号)有关规定,现就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召开会议,在符合保密和网络信息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倡采用线上会议形式。线上会议是指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的会议,含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会议。线上会议优先选择党政专用电视会议系统、电子政务视联网、浙政钉云会议等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应用。单位现有应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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