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页岩气开发分行政区域统计及税收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府办发[2020]3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0-3-24
实施时间: 2020-3-2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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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我市页岩气产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页岩气勘探开发统计及税收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留存部分在有关区县间分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值税及附加
  (一)油气田企业在有关区县提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8号)规定的生产性劳务,应当在劳务发生地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提供建筑服务的,适用一般计税办法的按2%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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