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丰都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渝府[2023]1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3-1-4
实施时间: 2023-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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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丰都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请示》(丰都府文〔2022〕7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等级为六至八等,土地年税额标准分别为六等6元/平方米、七等4元/平方米、八等2元/平方米。具体范围:
  (一)三合街道行政区域辖区的应税土地适用等级为六等,年税额标准为6元/平方米。
  (二)名山街道、高家镇、湛普镇、双路镇、兴义镇、龙河镇行政区域辖区的应税土地适用等级为七等,年税额标准为4元/平方米。
  (三)三元镇、社坛镇、虎威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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