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及税额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渝府[2023]3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3-10-23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63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明确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及税额标准的请示(西科高新文〔2023〕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为一、三、四、五、六、七等,其中一等土地年税额标准为20元/平方米、三等土地年税额标准为12元/平方米、四等土地年税额标准为10元/平方米、五等土地年税额标准为8元/平方米、六等土地年税额标准为6元/平方米、七等土地年税额标准为4元/平方米(详见附件)。
  二、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及税额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