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的提醒函
发文文号: 豫会协函[2023]56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1-8
实施时间: 2023-11-8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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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注册会计协会(管理服务机构),各省直管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豫会协〔2022〕21号)文件规定,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职业道德培训不得少于4个学时,面授培训不得少于16个学时),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且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截至目前,我省仍有部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未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本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学时未达最低要求(40个学时)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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