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票证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地税函[2005]68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24
实施时间: 2005-3-2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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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第三直属分局:
  针对部分单位还存在执行《税收票证管理办法》不严,落实票证管理制度不规范的状况,为进一步加强税收票证管理,特重申以下规定:
  一、各级税务机关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票证管理的规定,严格制度,落实到人。
  二、税收票证的领发应指定专人专车领取,不得委托非票证管理人员捎带或代领。
  发放视同现金管理的票证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共同拆包(箱)清点,数量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如发现数量有误,应原包(箱)退回上级税务机关。印花税票的拆包,必须先切角清点数量,无误后方可拆包发放;如发现数量有误,不得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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