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人社发[2022]4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7-27
实施时间: 2022-7-27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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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税务局,自治区社保中心:
  各地在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9号)时,反映了一些具体操作和执行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相关政策,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关于无对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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