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人社规[2021]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1-8-13
实施时间: 2021-8-13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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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现就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在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同一参保时段不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复参保。
  对重复参保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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