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人社事业发[2023]3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3-11-15
实施时间: 2023-1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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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职称考试、评审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现确定54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符合本市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本市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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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pdf